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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到昆明中院检查、反馈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05-07-25 16:50:39 打印 字号: | |
  7月21日至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赵佩丽副院长一行到昆明中院对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在对30件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抽查后,22日上午,赵佩丽副院长进一步听取了昆明中院的汇报,并对检查情况作了反馈。

  昆明中院张国维副院长详细汇报了昆明中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做法。与会的昆明中院各审判庭负责人也结合实际工作作了汇报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赵佩丽副院长在反馈检查情况时,对昆明中院案件质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赵副院长认为:昆明中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局意识强,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贯彻落实了最高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昆明中院审理案件严格依法,比较规范,透明度高。判决书的说理性较强,特别是法律适用比较规范,不仅引用程序法、实体法,还引用诉讼费收费条款,引用法条原文进行评判。民商事审判改革力度大,措施有力。昆明中院还不断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加强审判质量提高,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工作,对案件质量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赵副院长同时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反馈。
责任编辑:昆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