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云南省昆明中院在两级法院“集中执行”情况通报会上,对中国有色十四冶建设公司等71家申请人发还了6762万余元案款。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及参会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该院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据悉,从11月10日起,昆明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共同开展了以涉及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为重点的集中执行活动。在执行活动中,全市法院共投入警力1800余人次,采取搜查措施31次,对被执行人实行拘传、拘留51人次。仅20多天,就执行到案款物达9183.5万元,涉及执行案件500余件,执结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充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图1为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向申请人发还执行款。
图2为中铁十六局的代理律师领到两千多万执行款后接受采访称赞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