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壤之别!环境好、设施完善、服务周到。”9月2日上午,在云南省昆明中院新建并于当天投入使用的诉讼接待中心,一位多次来访的群众兴奋地诉说着自己的感受。
建立诉讼接待中心是昆明中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又一便民、利民举措。该院原有的接待室建于1995年,仅有35平方米。随着案件审理数的年年攀升,简易、狭小的接待室已明显不能满足需要。去年,在相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后,昆明中院杨玉兰院长在一次偶见一些来访群众只能站在接待室外,既无座椅,又无处遮雨避日的情景,便萌生了新建一个诉讼接待中心的想法。经提请党组研究确定,她毅然给市长写了一封信,很快便得到了昆明市市长章振国的答复:政府坚决支持法院建设诉讼接待中心,并从市长基金中拨出了专款。
新建成的诉讼接待中心,使用面积有400平方米,宽敞明亮、简洁实用。室内设置有休息椅、自动饮水机,环境优美、舒适;安装了计算机管理系统,登记、查询和统计快捷、准确;还设有壁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滚动播出最新的法律法规、诉讼提示、诉讼信息和法院重要通告等,方便群众诉讼。
昆明中院承诺: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做到耐心接待、执法庄重、语言文明、程序严格,坚决克服马虎草率、简单粗糙、生冷横硬的现象;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将分门别类,区分对待,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答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切实通过诉讼接待中心的工作,树立法院良好的“窗口”形象和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使法亲于民、法致于民、法化于民、法惠于民,使诉讼接待中心真正成为能让人民群众表达心声、表达意愿的法制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