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以来,昆明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积极配合中国银行改制工作,对涉及中国银行的案件组织了专项执行。目前,已执行案件135件,执行标的达236628万元,全面完成了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部署的工作任务。
在执行中,昆明中院执行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同时,合理安排执行力量,全力以赴。收案后迅速进入程序,及时组织和解,认真调查落实,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和完备的程序保证专项执行的高效和依法。在执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执行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用其在广州的两套房屋抵偿债务。为落实该房屋的权属等情况,执行人员即于协议签订的次日上午8:20飞赴广州,到达后立即到产权部门查询,查清房屋权属清楚,并无争议,也未被查封等情况。当天晚上即返回到昆明,为及时执结该案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昆明中院共投入执行力量600余人次,异地出差近30人次,共执结案件135件,为中国银行改制的顺利进行和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作出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