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这天上午,昆明市特困企业昆明儿童车辆厂职工米民、李琼芝夫妇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玉兰院长和昆明市总工会杨丽主席。一见两位客人,米民夫妇激动得不知所措,连声说谢谢、谢谢,泪水也止不住地往下流。而杨玉兰院长带来的好消息更是让米民夫妇高兴万分。杨院长告诉他们,申请执行的案款下午便可到法院先领取8万元,其余的部分也将在5月20日前全部兑现。
话还得从今年2月说起。杨玉兰院长接到市总工会杨丽主席转来的米民夫妇的一封信。信中叙说了自己一家的不幸遭遇:
2002年9月13日,米民夫妇之子米育林开出租车送客到昆都老粥庙会,为停车之事与昆明某集团公司的保安发生争执,被该公司保安张万平打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为抢救儿子,每月只有不到260元下岗生活费的米民夫妇只有四处借钱,结果儿子的生命没能挽救,却欠下了大笔债务。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昆明中院终审,凶手张万平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米民、李琼芝夫妇等各种费用229010.52元(扣除已垫付的15000元,还应支付214010.52元),张万平所属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3年11月,米民等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张万平在服刑期间,且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对负连带赔偿责任的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以公司财产已被法院拍卖,用以抵偿其他欠债,没钱为由,拖拖拉拉只支付了三万元。面对债主成天上门要债,利息也一天天增加,米民夫妇心急如焚,于是向杨玉兰院长发出了救急信。
看完信,杨院长心情沉重,当即批示昆明中院执行局了解清楚情况后督促并帮助五华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想办法让米民夫妇尽快拿到执行款。昆明中院执行局立刻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与五华法院共同执行此案。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反复作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定下短期还款计划,并当即支付了一万元,其余款也将在三个月内分三次于5月20日前全部还清。
一直关注着案件执行情况的杨玉兰院长得知消息后,心情顿觉轻松了很多,但一想到米民夫妇,便又有些酸楚,于是决定去看看夫妇俩,亲自把好消息带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