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昆明中院执行局干警在掌握确切线索的情况下,经过近6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不辞辛劳、机智巧妙地将30万元巨款顺利执行到案,充分体现了中院执行工作及时、合法、完整和细致的工作要求,实践了强制执行和文明执法的有机统一。
当天下午3时,中院执行局接到线索,中院受理的以昆明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昆明万怡酒店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中,被执行人昆明万怡酒店可能隐藏巨额现金。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资金被转移,执行局立即指派周霆、张国民、马燕一行三人赶赴万怡酒店。在酒店,昆明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毛祖德、总经理助理唐方生等人对藏有巨额现金的情况佯称并不知情,同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由员工清点现金。但其出纳员已外出办事,无法清点。直到下午5时左右,出纳员才出现在酒店。经对保险柜中现金进行清点,只有2万多元,与掌握的线索出入很大。在毛祖德等人在现场的情况下,执行人员详细察看了当天的财务资料,询问了出纳员马英,马英迫不得已承认当天确实有过大笔现金,但已用作支付其它款项以及存入银行,并出示不相关联的财务资料给执行人员,在其所提供的财务凭证不足以证实的情况下,以沉默不语甚至哭泣来对付执行人员。经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进行说服教育,并充分宣讲法律规定,直到晚上8时多,马英才交待,另有30万元存放在酒店宾客贵重物品存放柜里,执行干警当即查封了该柜并于次日上午及时提取了该笔现金。